1、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四条,“自然人从事工商业经营,经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 查看详情 >>
在国际海上货物运输领域,时常发生船方因未收到运费、租金、滞期费或滞箱费等相关费用而在货物抵达目的港后对货物进行留置(俗称“扣货”)的情形。船方与收货人/提单持有人等之间为此会发生留... 查看详情 >>
租船合同,在海运实践中又称租约。租船合同在大类上可分为航次租船合同、定期租船合同和光船租赁合同。我国《海商法》在第四章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第七节对航次租船合同进行了特别规定,并在第六... 查看详情 >>
在海上货物运输实践中,托运人有时会通过提供保函的方式换取清洁提单的签发,接受保函的主体(承运人或其他相关方)因此遭受损失和费用的,则其会凭保函向托运人追偿。司法实践中,此类案件案由... 查看详情 >>
我国《海商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就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一年,自承运人交付或者应当交付货物之日起计算”。航运实务中,有时会发生托运人/收货人就一些费用... 查看详情 >>